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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9 数据编号: 51400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施工03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已由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以《关于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高新发改[2023]177号)批准建设(已于2023年9月8日发布《南官河口门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刁铺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招标计划),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施工03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刁铺街道、口岸街道、沿江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主要内容包括刁铺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涝完善工程拟新建南官河(蔡圩河至许庄河段)约1.5公里防洪墙,府前河丰岸路、金港路段新建箱涵连通水系,在府前河与南官河交接处建设双向引排闸站一座,片区入南官河、许庄河雨水管加装节制。南官河口门片防洪排涝工程拟新建南官河(宣堡港至蔡圩河段)约2.8公里防洪墙,沿河西路排涝站出水箱涵增加节制,入南官河、宣堡港雨水管加装节制,片区新建4座地埋式排涝泵站,改造滨江时仙泵站,总投资约7010万元,总工期270日历天(暂定)。
01、02标段工程级别及设计标准:本工程等别为Ⅲ等,防洪墙以及排涝泵站均为 3 级水工建筑物。
防洪标准:50 年一遇。
03、04标段工程级别及设计标准:本工程南官河工程等别为Ⅲ等,南官河堤防级别为3级,南官河挡浪墙、府前河闸站按3级水工建筑物设计,府前河堤防级别为4级,丰岸路箱涌、金港北路箱涌及雨水排口改造均按4级水工建筑物设计,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设计标准:本区域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 50 年一遇。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防洪排涝完善工程共分为4个标段:
施工01标主要建设内容:南官河口门片南官河东岸(宣堡港至蔡圩河段)约2.80km堤防防洪达标建设,其中包括新建防洪墙1.46km,拆建防洪墙0.87km,加高防洪墙0.08km;沿河西路泵站改造,时仙泵站改造,入南官河、宣堡港的雨水排口增设节制措施。工程造价为:1441.437932万元。
施工02标主要建设内容:南官河口门片新建4座地埋式排涝泵站,其中通河路泵站排涝设计流量1.5m3/s,新宣南中沟泵站排涝设计流量1.0m3/s,柴墟西路泵站、社区居委会泵站排涝设计流量0.5m3/s;3台启闭机更换等。工程造价为:1061.792897万元。
施工03标主要建设内容:刁铺街道府前河片南官河(蔡圩河至许庄河)新建挡浪墙约1500m,府前河与南官河交界处建设一座2m3/s的双向引排闸站,沿河雨水管网排口改造。工程造价为:1286.96487万元。
施工04标主要建设内容:刁铺街道府前河片过丰岸路处新建78.2m长3.5*2m箱涵,过金港北路处新建135m长3.5*2m箱涵。工程造价为:1097.544734万元。
本标段为施工03标。主要包括如下:刁铺街道府前河片南官河(蔡圩河至许庄河)新建挡浪墙约1500m,府前河与南官河交界处建设一座2m3/s的双向引排闸站,沿河雨水管网排口改造。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12869648.70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工程计划2024年3月16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时间为准),2024年12月11日前完工。
2.5付款方式:
①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②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工程需包含水闸或泵站(不含电灌站)或闸站结合的建筑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自
2019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和农业开发项目除外)施工业绩,工程需包含水闸或泵站(不含电灌站)或闸站结合的建筑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 3.5.3 项要求);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2月23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aspx),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3)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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