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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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a[gk]2024-0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河市农业农村局以黑市农字〔2024〕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安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安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监理)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任务为6万亩。灌溉和排水工程:渠道衬砌2条,总长度 1.918km;疏浚排水沟10条,总长度为7.329km;沟道防护6条,总长度1.948km;新建建筑物221座,其中:圆涵182座,方涵32座,过水路面7座。田间道路工程:修建田间道路133 条,总长度81.870km。其中:机耕路(水泥)87条,总长度57.548km,生产路(砂石)46条,总长度24.322km。其他工程:修建晒场6处,总面积19992㎡。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01日,共2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工期顺延。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2.4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2.7 招标控制价:3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潜在投标人须应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佐证材料)。
3.2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