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沙湾区沫溪河踏水镇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沙湾区沫溪河踏水镇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勘察设计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沫溪河踏水镇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3〕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3〕2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
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段长3.1km,新建护岸 3.1km。
2.3、勘察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3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服务;设计(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服务;工程实施阶段的勘察、设计技术配合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 1 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与勘察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其他联合体或单独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09日 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3月15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