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县引底河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9-520525-04-01-318781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引底河河道治理工程、E52052520240001CI已由毕节市水务局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纳雍县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纳雍县
2.2 建设规模: 新建河堤5.396KM。清障疏浚7.015KM。
2.3 项目总投资概算:: 3105.17万元 。
2.4 计划工期: 8个月 。
2.5 标段划分: 纳雍县引底河河道治理工程。
2.6招标范围: 本次纳雍县引底河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段为上拖歪至发仲村已建河堤河段、大荒田至小干河河段、安家寨小桥至关门山河段,项目建设地点主要涉及纳雍县左鸠戛乡及昆寨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资质要求【提示:已经取消资质要求的,勾选无资质要求】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 资质【提示:应合理设置资质等级,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总承包资质中已包含专业承包资质的,不得再并列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中未包含的专业承包资质或需要投标人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应当允许联合体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质【提示:应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 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或降低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 (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 担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三家,自行协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