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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16 数据编号: 51488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清河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排水户管网修复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排水户管网修复工程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以清发改复[2022]4号、清发改复[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淮安清江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淮安市清江浦新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排水户管网修复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河经济开发区内
2.1.2 建设规模:对居民小区(盐湖花园、清隆家园、清荷家苑)及厂区(嘉成机械、海普达机械制造公司、洛斐尔建材等)内部雨污水混错接的情况及1-4级支管暗接进行改造、对3、4级管道缺陷进行修复。
2.1.3 合同估算价:23726555.24元
2.1.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3.1(以开工令时间为准),竣工日期:2024.6.28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对居民小区(盐湖花园、清隆家园、清荷家苑)及厂区(嘉成机械、海普达机械制造公司、洛斐尔建材等)内部雨污水混错接的情况及1-4级支管暗接进行改造、对3、4级管道缺陷进行修复。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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