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川公司明镜滩污水处理厂2号滤布滤池更新滤布(第二次)项目公告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万川公司明镜滩污水处理厂2号滤布滤池更新滤布(第二次)投标邀请书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万川公司明镜滩污水处理厂2号滤布滤池更新滤布(第二次),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更换明镜滩污水处理厂提标段2#滤布滤池纤维转盘滤布。
2.2比选范围:更换该设备纤维转盘滤布,具体详见方案、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2.3 工期: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 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在甲方支付款项款前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款项。(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3 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微滤机维护维修业绩不低于1个,单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须承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能力和人员,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供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名单须注明人员对应的工种和具体工作内容)及实施人员的有效证件(如:电工证、焊工证、应急救援证或红十字救护员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等复印件,且证件须与该人员的工种和具体工作内容对应),另合同签订前还需提供为其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证明材料(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比选人经核对发现实际到场实施人员与合同签订时提供的人员名单不一致时,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及全体项目实施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及比选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标人引发的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且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6 投标人须承诺更换的滤网及所使用的物资规格和性能与原设备相匹配,产品质量为全新的合格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一年,支付款项时扣取结算金额的5%留作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