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2023年靖边县项目区—人工造灌木林项目N2标段(2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2023年靖边县项目区--人工造灌木林项目已由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以榆政林发【2023】25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靖边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涉及高家沟便民服务中心常塔村、席麻湾镇高渠村2个作业区 ;
2.2 工程规模:人工造灌木林项目,作业面积0.5万亩 ;
2.3 项目投资总额:482485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4824850元);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2023年靖边县项目区--人工造灌木林项目N2标段(2次公告);标段编号:E610824353626jr7b293002;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2023年靖边县项目区--人工造灌木林项目N2标段(2次公告):包括席麻湾镇高渠村(示范点)1-6号小班,栽植酸枣(d≥0.8cm),初植密度111株/亩,围网5240米,作业面积1775亩,招标上限控制价为1904225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治理与修复项目2023年靖边县项目区--人工造灌木林项目N2标段(2次公告):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园林绿化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