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1次答疑文件
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标段
澄清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已取消,招标文件中同步修改。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具体公告详见:附件1
招标人: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璟开(成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02月19日
附件1:
招标公告
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项目【2023】24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3】24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是璟开(成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涪江平武县水晶镇溪坝至青龙段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 平武县水晶镇
建设规模: 新建堤防 4.76km,防洪标准 10 年一遇。
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环境影响评价表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 年(3 年或 5 年),即年至年, (□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0(0~3 个)类似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 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