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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1 数据编号: 5169070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天津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61号)批准,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招标人为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主要包括:本工程对于桥水库进行试点清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重点底泥污染区域、河口湿地北部鱼池区进行清淤,同步改造库周防护网、河口湿地沉水单元,防护果河和库周岸线,建设水库数字孪生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的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勘察,合同编号:YQSKQYSDGC/KC-2024-01。工程内容:包括水库库区和河口湿地北部鱼池区清淤、河口湿地北库生态防护和水生植物栽植、果河堤防防护、库周护栏网改造、于桥水库数字孪生系统建设等。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设计标段名称: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设计,合同编号:YQSKQYSDGC/SJ-2024-02。工程内容:包括水库库区和河口湿地北部鱼池区清淤、河口湿地北库生态防护和水生植物栽植、果河堤防防护、库周护栏网改造、于桥水库数字孪生系统建设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报告批复后2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图纸,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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