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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1 数据编号: 517006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强民港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工程采购公告


强民港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就强民港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强民港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02-DFHX-C2024-0001号
2.项目名称:强民港两侧生活污水收集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5.11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55.1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上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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