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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3 数据编号: 5184064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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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zb[2024]007/sz1211g24022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已由明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明发改审批[2023]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明水县供排水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城市排水雨污分流建设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明水县城区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dn300-dn500污水管道长度4163米,污水检查井92座;新建dn600-dn1000雨水管道长度2448米,dn300雨水连接管 3066米,雨水口491个,雨水检查井41座,八字式出水口2座,改造八字式出水口19座,污水泵站2座;拆除雨水口112个,dn300雨水连接管435米;
2.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96.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 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4 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须提供承诺书);
注:上述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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