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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3 数据编号: 518597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一小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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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一小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一小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已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务局以碾水审批[202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水利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一般债券,招标代理机构为齐齐哈尔市中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一小流域山洪沟治理工程
2.2 建设规模:刘家沟共布置护岸工程6处,新建护岸总长5.547km,其中左岸2.793km,右岸2.754km。山洪沟桩号1+822~4+629段河道清淤,清淤河道长度2.793km。刘家沟防洪治理项目工程总工程量为9.78万m3,其中土方7.67万m3,石方2.11万m3。主要材料用量:柴油61.09吨,块石1.82万m3,砾石0.51万m3。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共计279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4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龙华村、兴华村。
2.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招标控制价:8444603.0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4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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