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三标段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昌州发改农发〔2024〕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诚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新建及改造提升4.998万亩高标准农田;敷设安装地埋主管道、新建输配电工程、新建沉砂池、新建首部管理用房及过滤系统等;
总承包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 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东庆、西庆(西庆村13队1号/2号系统)三台镇:东地村、老庄湾村;庆阳湖乡:二工梁;
合同编号:JMSEX-2024-GBZNTJS-03-EP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近三年至少完成2项类似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认可);
3.2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为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或高级及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