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市中区岷东片区提灌站、水厂及一期管网工程(三标段)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市中区岷东片区提灌站、水厂及一期管网工程(三标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岷东片区提灌站、水厂及一期管网工程(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中发改政策【2022】22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资金,剩余部分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浩淼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中发改政策【2022】22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剑峰镇桂花村、土主镇铁牛村、牟子镇板桥村。
2.1.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水利工程(村镇供水工程),为岷东片区
约 12 万农村人口、村镇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单位提供生产生活用水。拟新建自来水厂一座(近期日供水 3 万吨,远期日供水 10 万吨),新建提灌站一座(1.5 立方米每秒),配套相应输供水管网。
2.1.3 建设内容:本标段建设内容包含自来水厂和提灌站两大部分,本次招标内容为安装部分,主要包含工艺管道、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安防、电气线路等内容。
2.1.4 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所示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