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和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和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盐城市境内。
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4.8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滨海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及上下游引河扩挖6.0 千米,深泓防护10.6 千米,加固堤防12.0 千米,南堤防渗处理0.43 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10.6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2.0 千米;新建南、北船闸及导航道,新建入海水道北堤防汛交通桥,新建总渠南堤公路桥,加固改造妇女河泵站;五丈河排涝涵洞属于地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项目,根据工程需要在枢纽工程中一并实施;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
淮安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在一期地涵北侧新建二期立交地涵及扩挖上下游引河2.96 千米,深泓防护2.94 千米,加固堤防5.92 千米,南北堤堤坡防护0.47 千米,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92 千米。架设北堤跨越京杭大运河防汛交通桥,拆除淮扬漫水公路、淮扬公路旱闸,按设计断面挖泓、复堤。相应的水保、环保等工程。淮安枢纽施工期渠北运西片临时排涝工程分解至淮安市境内工程,由淮安市统筹负责实施。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滨海枢纽和淮安枢纽工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协助项目法人开展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组织专家组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巡查等。主要包括协助项目法人开展以下工作:
(1)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创建;
(2)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3)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目标、职责、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防汛度汛、费用、教育培训、设施设备、作业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应急、档案、信息化、验收等方面管理;
(4)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立;
(5)全节点、重大节点把关督导清单和一式三联单安全生产部分制定、落实、检查;
(6)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督、检查;
(7)上级主管部门、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检查、考核;
(8)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9)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标准制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
(10)组织专家组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巡查。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合同服务工作书面通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之日止。
60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827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19年2月1日以来(含在建),投标人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或交通(桥梁、船闸)工程或房建(高层建筑物)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咨询服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水利水电类或交通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为退休人员。(须提供有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配置2名安全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安全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配置4名安全员,应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安全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入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
(7)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