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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6 数据编号: 5191902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三标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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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检测(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gxtc-c-24200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农局函[2024]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密山市农业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密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该项目位于密山市,建设内容主要为:该项目建设规模为40万亩,包括:旱田治理29.63万亩,水田改造10.37万亩。其中:
第三标段:黑土区建设规模为10万亩,包括:旱田治理9.09万亩,水田改造0.91万亩。
2.1.2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计28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3招标范围:密山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进行质量检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可兼投,不得兼中。
2.5招标控制价:第三标段:107.73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检测范围包含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及混凝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