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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6 数据编号: 519204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5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淮水农〔2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省以上补助70%,地方自筹30%,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运西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岩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5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位于淮安市淮安区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5条,总长 27.72km,排水沟整治12条,总长32.16km;拆(新)建、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55座,包括泵站6座、涵闸11座、涵洞24座、渡槽1座、农桥13座;新建巡堤水泥路0.98km;信息化建设及灌溉水系数测定等。年度工程概算总投资20000万元。南闸中心沟泵站主要建筑物为 3 级,由于出水涵洞所在京杭运河西堤为 2 级堤防,故出水涵洞主要部位为 2 级水工建筑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批次施工招标分为6个标段,分别为施工1标、施工2标、施工3标、施工4标、施工5标、施工6标6个标段,分三次开标、评标。投标人在本批次施工招标中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按标段顺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前一个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其余标段中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果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因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该标段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但该标段后续的中标候选人在其余标段已经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1标,招标范围包括新河东干渠、南闸中心沟(一排河以东段,K4+630~K6+660)、一排沟、林南沟、袁庄南北沟、袁庄东西沟、双沟中心沟、拆建南闸中心沟泵站、良庄节制闸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3420.45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2标,招标范围包括永济东干渠(K2+312~K7+272)、永济西干渠(K0+000~K3+351)、改造Φ100渠首(共2座)、改造Φ80渠首(共3座)、改造Φ40渠首(共2座)、拆建姚桥支渠首、拆建郭庄泵站、范集九组退水闸、拆建周王村中干河渡槽、拆建姚桥生产桥、拆建姚桥村永济西桥、拆建张朱村中干河桥、张朱十一组西桥、张朱十二组西桥(共3座)、拆建姚桥村永济东桥、张朱村西干渠桥、张朱十一组东桥、张朱十二组东桥(共4座)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3619.16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3标,招标范围包括南闸中心沟(一排河以西段,K0+000~K4+630)、陈庄大沟、后管圩大沟、大兴沟、卫星沟、拆建姜庄闸站、拆建南闸中心沟东闸、拆建南闸中心沟西闸、温三河南闸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3253.76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4标,招标范围包括永济东干渠(K0+000~K2+312)、永济西干渠(K3+351~K8+178)、改造Φ100渠首(共2座)、改造Φ80渠首(共3座)、改造Φ60渠首(共1座)、改造Φ40渠首(共1座)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2876.03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5标,招标范围包括新河中干渠、新河西干渠、调尾沟、于南沟、新河西干渠退水闸、新河西干渠节制闸、改造调尾沟退水闸、新河中干渠节制闸、拆建韩码闸、鸭州支渠首、拆建一支渠渠首、拆建刘圩桥、管理道路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2402.23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施工6标,招标范围包括永济东干渠(K7+272~K10+777)、永济西干渠(K8+178~K11+395)、改造Φ80渠首(共3座)、改造Φ60渠首(共3座)、改造Φ40渠首(共1座)、拆建圩后庄泵站、新张九组泵站、拆建大吴闸站、拆建永济东干渠节制闸、拆建南武村西干渠西桥、南武村西干渠东桥、永陆涵改桥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概算投资2062.03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链接诚信库,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提供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2)业绩要求:2021年2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链接诚信库”】;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如拟派遣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则一级建造师必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链接诚信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将承诺书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相应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链接诚信库;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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