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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6 数据编号: 51928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滨湖新区段治理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3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衡水滨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堤防加高加固 13.19 公里,其中左堤 4.86 公里、右堤 8.33 公里,同时结合堤防加高硬化堤顶路 9.687 公里,修复上堤坡道,河道清淤 6.12 公里,漫水桥拆除重建 4 座等。建设地点:滏阳新河自东湖大道至滨湖新区与桃城区界。项目管理周期:自项目前期准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止。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项目相关文件,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开展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召开工程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等,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应项目管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