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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6 数据编号: 519836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货物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计【2020】370号文批复,项目代码:2019-410154-46-01-052874。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100%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招标代理机构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商鼎路与聚源路交叉口东南侧,原东周水厂厂址内。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三大部分内容,一是花园口新建取水泵房及原水管道工程,二是水厂改造工程,三是智慧水务中心(G3)及清水池工程。水厂设计改造后规模为日供水20万m3/d。
2.4 招标范围:包括东周水厂工程仪表、自控、智慧运管、工控网络安全、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和安防系统设备的优化设计、设备提供、设备安装、软件编制、系统组态、调试、试验、系统联调和开车、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与完成本招标范围内任务有关的所有其他工作。
2.5 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质量保证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产起12个月(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要求的,以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9 安全要求:保证履约过程中不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零伤亡。
2.10 交货期限:接到招标人书面的供货通知单后90日历天交货。
2.11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可许证。设备制造商需提供除自身制造生产设备外的其他主要设备的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且制造商授权后不可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0万吨/日及以上水处理或污水处理工程任一独立完成类似项目的自动控制系统业绩(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20-2022年度连续三年,成立年份不足的,按成立年份起提供。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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