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沙河湿地公园养护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沙河湿地公园养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3-19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2790-XM001
项目名称:沙河湿地公园养护项目
预算金额:1305.05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305.05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养护地块主要包括沙河湿地公园(一标段)。养护面积725029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修剪、施肥、除草、病虫害防治、绿地保洁等养护管理;对园林设施等及时进行维护维修;定期进行绿地巡查;防火防汛;应急抢险;及其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内植物均符合相应的养护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对本合同总额的45%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5%,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其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