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2-27 数据编号: 519916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公告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经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农发【2024】12号文备案,建设资金为特别国债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申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木萨尔县泉子街公圣村、庆阳湖乡双河村
建设规模:新建0.697万亩,改造提升1.431万亩,总面积2.128万亩。
总承包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含现场设计服务);工程施工全阶段、工程资料移交归档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投标人要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设计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