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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7 数据编号: 52010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以《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佳农局函【2024】1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同江市农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同江市东阳村、永恒村。
2.3主要建设内容:砂石路8.405km,水泥路18.673km,圆涵6座,方涵33座,晒场198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282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33,172,618.2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0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等用于核实查询的信息,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管理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及质量管理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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