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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8 数据编号: 520695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四川华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废物处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华蓥市人民医院
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废物处置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第二次)
 
本项目采购人为华蓥市人民医院,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废物处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RY-CGK-202401-04
3.竞争性谈判内容:
(1)华蓥市人民医院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的污泥进行清掏;
对清掏过程产生的污泥(污泥属HW01危险废物)脱水(含水率低于80%)、消毒、装袋处理;负责协调联系具有处理HW01医院污泥的专业资质处理单位与医院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办理危险废物环保备案、转移联单等手续,确保清掏产生的污泥最终得到合法处置。
(2)负责协调联系具有处理HW49(包含在线监测废液、二甲苯、乙醇等)、HW03(废弃麻醉药品)专业资质处理单位与医院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办理危险废物环保备案、转移联单等手续,确保在线监测废液最终得到合法处置。
4.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单价):
(1)污泥(清掏、脱水、消毒、装袋、转移、处置费)15元/千克;
(2)HW03、HW49等废液(转移、处置费)40元/千克。
5.服务期限: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上述项目内容。
6.服务要求及竞争性谈判规则:见附件1。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服务商确定办法
根据医院给出的最高限价,总报价最低者中标。
四、合格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资格条件及要求
1.需提供投标企业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鲜章,(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中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3家单位,若牵头单位为清掏公司,需提供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证》核准经营、运输危险废物类别的涵盖本次服务所需HW01医疗废物(841-003-01病理性废物除外),HW03废药物、药品,HW49其他废物等运输及处置单位签订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4.服务商出具的转移联单及处置地点需与响应文件中合作协议的危废处置单位一致;
5.本项目完成后验收资料需提供污泥清掏前、清掏中、清掏后的水印照片;危废运输时的水印照片(需完整显示车牌号);危废进厂及准备处置时的水印照片(需对应运输车牌号及危废处置单位约定的处置点),确保最终得到合法处置;
6.服务商需自有吸污净化车,需提供名下有效期内清掏车辆的购买发票及行驶证;
7.服务商需具有有限空间作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个人有限空间作业证书(个人证书需提供其本人在投标企业近三个月参保证明)。
五、报名要求及其它
1.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盖鲜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单位及数量,采购单位在本项目开标前予以保密。须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华蓥市人民医院综合楼1楼采购科(华蓥市望月街27号)。
4.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六、质疑和澄清
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蓥市人民医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和事实依据,采购人不接受猜测性的、无法律法规和事实依据的质疑。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质疑,则表示对招标公告的完全接受,不得在开标过程中对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采购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澄清、补遗或更正,并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七、竞争性谈判公示
1.竞争性谈判公示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  1日。
八、竞争性谈判方式
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1.电话:0826-4822127;
2.
联系人:向先生、贺先生。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废物处置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2. 报价函、报价表、承诺函及服务商基本情况表
                                华蓥市人民医院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华蓥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及废物处置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及竞争性谈判规则
 
一、商务技术需求
1.需要相应的清掏处置方案。
2.需具有清掏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清掏专用车辆。
3.总体要求:污水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掏、污泥固化处理, 1 项,将处理后的污泥装袋密封并标识,放置到医院内指定存放点并堆码整齐。处理后污泥达到第三方医疗危废处置公司的回收要求。
4. 将处理后的污泥按照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要求装桶(袋)密封并标识,放置到医院内指定存放点并堆码整齐。
5.协助医院联系有HW01、HW03、HW49资质的危险废物公司与采购人签订转运(具备医院所有化学性废液回收处置的资质)及处置合同,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安全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1、服务商须承担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
2、在清掏化粪池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无论大小,全由服务商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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