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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8 数据编号: 5207661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黑龙江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检测服务(抽检)(二标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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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检测服务(抽检)(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kc1211g240227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明水县水务局以《关于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明水字【2023】14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国债投资及地方一般债券,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水县中小河流建设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明水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水县撇拉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干流)检测服务(抽检)
2.1建设地点:明水县永兴镇、繁荣乡。
2.2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2.53公里,新建护岸12段共4.57公里,清淤2.855公里。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检测服务工作。
2.4检测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3月28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03月28日,共36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的0.8%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工程检测服务招标为第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01月)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3.3.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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