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武夷山水厂、南部山区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公告
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武夷山水厂、南部山区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铅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骨干工程武夷山水厂、南部山区水厂及管网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饶胜源水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铅山县武夷山镇、紫溪乡、篁碧畲族乡、天柱山乡、英将乡、太源畲族乡、葛仙山镇及永平镇;
2.2 工期: 366 日历天
2.3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为 61260038.917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 《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注:以上
(1)-
(6)项要求的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水利工程)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