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2项目概况: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二次创业”、经济再腾飞的背景下,区域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区域水环境亟需进行提升改造以匹配区域发展需要。计划根据水环境现状和区域发展要求,启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建设。本次招标主要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水资源与水利工程合作建设(一期)项目中小清河、高铁明沟、教场明沟、柳河、新白节沟、蛰龙河、青州明渠、高路河、纬三河、省道明沟、站南明沟、纬二河、庙后唐沟共13条河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招标范围:小清河、高铁明沟、教场明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标段招标范围:柳河、新白节沟、蛰龙河、青州明渠、高路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标段招标范围:纬三河、省道明沟、站南明沟、纬二河、庙后唐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同时中标二个标段。
2.4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最终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
2.5质量要求: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达到采购人及相关标准的深度和要求,经评审论证通过,最终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水利水电,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