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交部潘家园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外交部潘家园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外交部潘家园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以 国管房地【2021】2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外交部行政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中央)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潘家园21、29、30号楼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64782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5144.96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324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安防系统更新改造,更新8部电梯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3年已竣工的建安投资36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5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