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东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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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ztb-24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农业农村局以鸡农局函[2024]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鸡东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鸡东县农业农村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东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永和镇、向阳镇、东海镇和永安镇。
2.3建设规模: 总建设规模为45万亩,其中:新建片区30万亩,改造提升片区15万亩。
2.4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完成标准以省市检查验收通过为准(以招标人具体要求时间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服务、财务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完成项目组织协调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等项目管理内容;
2.6.2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完成造价结算审核;
2.6.3 财务决算审计:完成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2.6.4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12428838.6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3.1.1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
3.1.2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财务决算审计:具备国家财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3.1.4工程竣工验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3.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