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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9 数据编号: 52173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4】 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内容及规模:峰峰矿区水利局滏南渠清淤整治工程施工(
(1)渠坡渠底清理垃圾杂草冲洗河坡;
(2)渠道清淤;
(3)道路硬化;
(4)更换预制盖板;
(5)新建栏杆;
(6)渠底渠壁修复(包括新做桥下渠边墙、渠底新做抗渗砼、部分区段渠壁抹水泥砂浆、退水闸口浇筑);
(7)种植高羊茅;
(8)新做虹吸口处格栅;
(9)浆砌石渠壁;
(10)维修污水管道;
(11)水毁修复沙袋堵口等工程。)2.1.2 建设地点:峰峰矿区2.1.3计划工期:45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2.2招标范围: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工程完工后,须达到全部使用功能,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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