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景县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景州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景州城乡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景县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项目2、项目地点:景县污水处理厂3、招标内容:景县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运营,委托服务期10年4、服务期限:十年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6、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资金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另有说明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完全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实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