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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2-29 数据编号: 521932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镇江丹阳经济开发区西部园区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南闸站)智能化监控及备电项目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镇江丹阳经济开发区西部园区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南闸站)智能化监控及备电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镇江丹阳经济开发区西部园区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南闸站)智能化监控及备电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0749)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不含税采购预算45.56万元。
1.6标包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最高限价为197100元,集成及备电服务最高限价为243900元,维保服务最高限价为14600元。参选人不含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设备、集成及备电服务、维保服务。
2.2服务期:2年。
2.3保修期:2年。
2.4服务区域:镇江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3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4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参选同类产品“全国级或总部级/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产品要求: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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