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涞水县江水置换工程二期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涞水县江水置换工程二期工程信息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水县江水置换工程二期工程信息化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涞水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涞水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涞水县江水置换工程二期工程信息化项目包含水厂监控调度系统、管网采集系统、管网GIS系统、管网监控系统、管网巡检维修系统、无负压泵站管理系统、分区计量系统、营收系统、工程信息化移动端系统、安防监控系统10个工程信息化系统模块及相关硬件设备;一期工程自控专业预留与本工程信息化系统对接的通讯接口,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对接一期工程第二地表水厂自控系统、3个无负压增压泵站自控系统、末端用水户水表、水厂至各村村口管网等。
2.2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设计范围内10个工程信息化系统模块及相关硬件设备等的建设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明细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3. 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2级及以上证书;4. 投标人具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备案证明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种类除外);5. 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信息化项目业绩(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