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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哈农复[2024]2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巴彦县农田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秀水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巴彦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服务工程、其他工程等。
2.2计划工期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本标段名称为巴彦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第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物工程:80 座;田间道路工程:机耕路(水泥路)14.888 公里,机耕路(砂石路)37.092公里;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工程:沟头防护工程1座;沟道边坡防护工程2322米;农桥上下游沟道边坡防护工程325米;其他工程:晒场工程2处,1384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61843355.07元。
3、投标人投标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