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重庆市江津排水有限公司公务车辆大修,各级维护,维修和其他有关车辆维修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其经营范围为一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书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3业绩: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备至少一个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定点维修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4非法人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该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