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通河县岔林河二号坝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通河县岔林河二号坝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sg0111g240130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通河县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通河县岔林河二号坝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立项建议报告的批复》通水发(2022)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投资计划已下达,工程建设主要任务有:主要为重建渠首拦河坝、渠首进水闸和渠首冲砂闸(详见工程量清单)
2.1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通河县。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7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共计235日历天(本计划工期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用,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和配套。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招标控制价:1960.20万元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1)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2)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潜在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质量员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