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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1 数据编号: 522612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公告





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鹤岗市水务局《鹤岗市兴安区2024年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鹤水发〔2023〕1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安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昱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鹤岗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安区2024年度黑土区侵蚀沟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第三标段;
2.2计划工期: 277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03 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 月 3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鹤岗市兴安区;
2.4总建设规模:综合治理侵蚀沟34条,总长9996m。修建石笼沟头防护27座、石笼谷坊50座,柳谷坊112座,削坡共6752 m³,石笼护坡1874m,秸秆半填覆绿486m,围栏1420m,营造侵蚀沟防护林7.3hm²。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
第3标段:招标控制价:3,552,572.56元;建设内容:综合治理侵蚀沟7条,总长1.486km。 具体治理措施包括:营造侵蚀沟防护林2.1234hm²,修建石笼沟头防护7座,石笼谷坊17座,柳编谷坊19座,沟道护坡63m,沟道削坡390m,秸秆复绿175m,围栏550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9年6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4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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