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项目-水厂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二)公告
海宁尖山新区工业水厂项目-水厂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
(二)
招标编号:A3304810620100274001001号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770.7777万元。” 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991.0230万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修改为:“
1. R招标标准预算价:9991.0230万元;
2. R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0 %,9034.6487万元;
3. R风险警戒值: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 17 %,8365.1867万元;
4. R风险控制价: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标准预算价下浮下浮 17 %,8365.1867万元。
5.其他:
①暂列金(不含税):282万元;暂估价(不含税):110万元,两项不作下浮。
②投标警戒值=(预算价-(暂列金+暂估价)×1.09)×(1-17%)+((暂列金+暂估价)×1.09)=8365.1867万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新增:“
22.苗木必须采用苗圃栽培“熟”苗。苗木采购、起挖、运输,种植前的准备、换土,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施工设备机械的使用、植物种植、种植后绿地的清理、养护、施肥、除虫、修剪、栽植树木支撑及保活养护期间的养护(包括修剪、水电费)等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后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23.投标人应考虑台风、暴雨、暴雪等恶劣天气对苗木的影响,做好苗木的绑扎、固定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后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
24.本工程竣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草皮中标人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至成活。苗木种植自通过竣工验收后的成活率为:乔木、灌木、色块苗木成活率达到100%。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后计入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