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澄清答疑
澄清文件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新寨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E520330202400019K001)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1)承包人建议书
(20)分与详细评分标准程序不一致,该条款修正为:2.2.4
(1)承包人建议书
(12)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承包人施工方案
(10)分与与详细评分标准程序不一致,该条款修正为:2.2.4
(2)承包人施工方案
(12)分;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分标准程序A4.4设计投标总价得分总分以20分为准,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修正为:I=20-P×K×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