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三方服务公告
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l0107g24030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1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宾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万实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宾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宾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第三方服务
2.2建设地点:宾县糖坊镇太平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5万亩,全部为旱田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项目竣工。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第三方服务项目: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跟踪管理服务,造价人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出具审核报告;项目完工后组织专家进行县级验收。
2.6.2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对项目决算进行财务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117.33万元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的投标人,会计师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的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具有(或联合体成员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含高级)。投标人项目组成员中至少具有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一名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