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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4 数据编号: 523229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东宁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302G2402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由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对东宁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牡农局函〔2024〕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投资和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鹏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以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肚川镇片区为主,另包括以前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水毁设施所在地。
2.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标段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5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兼中。其中: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8960408.29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8235383.92元;
2.7计划工期: 281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03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24 年12月 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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