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土城汉风片区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公告
土城汉风片区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城历史文脉保护传承工程( 一期 ) 项目,已由 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徐审批复〔2023〕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土城汉风片区环境整治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石磊巷至和平路段;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对古玩城、土城小区3号楼、奉亲庵东侧商业、戏曲非遗展示博物馆、华佗中医非遗展示馆、中医院配套楼、江苏银行南侧建筑、状元广场西侧建筑、老年大学建筑改造工程和土城汉风片区道路与园林景观环境整治,本标段投资约10754万元。本标段设计合同估算价约163万元;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人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5其他: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报批、方案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等相关服务以及法律法规和设计任务书赋予设计人应尽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