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尚义县十三号村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尚义县十三号村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尚义县十三号村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张家口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张水〔2023〕337号、张水招标2024-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水利水保工程建管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尚义县水利水保工程建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编号:ZDYRHB-GC-2024-0032.1.2项目名称: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尚义县十三号村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1.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封禁治理940.99公顷(封禁牌10个),补植水土保持林12600棵;营造水保林5公顷,补植水土保持林120公顷(补植率为45%,折合纯林面积54.01公顷),铅丝石笼谷坊333米/27道,混凝土作业路1300米,沟头防护1000米,干砌石石坎1500米,绿化1800平方米,标志碑1座,水土保持宣传1项;生态袋铅丝笼护岸1790米,砖墙500米,植物保护带1处。
2.1.4建设地点:尚义县十三号村。
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5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均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