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固城湖饮用水源地划分调整、环境状况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风险评估)采购公告
固城湖饮用水源地划分调整、环境状况调查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风险评估)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5
固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含风险评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固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风险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11号1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ACZC-2024-0010
项目名称:固城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和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含风险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测绘成果,取得《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专家意见,取得固城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批复后80个工作日内完成《固城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取得《南京市高淳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专家意见。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