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桃花河城区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Ⅱ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长寿区桃花河城区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Ⅱ标段
答疑及补遗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寿区桃花河城区段城市排水防涝工程Ⅱ标段施工答疑及补遗
(一)相关条款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题1:工程量清单中-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估价汇总价为1720000元,里面各单位工程暂估价之和为3220000元,两者有冲突,具体以哪个金额为准?
答: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将以补遗形式重新发布,各单位工程暂估价之和以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补遗。
问题2: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12.措施项目费“本工程措施项目费(即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不能低于 93.61 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 47.63 万元),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项只有安全文明施工费,并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项,是否可以自行添加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用清单项?
2、自行添加费用项是否算违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条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