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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5 数据编号: 524513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湖北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A020019-2024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4-00106
3、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64.3(万元)
6、最高限价:164.3(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完成填埋场封场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及所有分项的初步设计图纸,并完成工程概算;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按照初步设计审查提出的意见作相应的修改设计,设计修改后应同时完成工程概算的修改。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封场工程及生态修复工程所有分项的施工图,并按施工图审查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或回复。
8、合同履行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提交宜昌市猇亭区孙家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与生态修复工程初设文件(含概算),两个月内提交施工图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市政或环保)高级工程师职称,聘用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2023年1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高校设计院或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企业业绩:投标人近5年以来(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独立承担过固废填埋场封场项目(项目投影面积在7万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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