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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5 数据编号: 524536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潼南区2024年河边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公告


潼南区2024年河边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2024年河边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潼发改审【2024】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中央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招标人为 重庆市潼南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潼南区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26.01k㎡,其中:封禁治理1422.79h㎡,保土耕作1177.85h㎡,土地整治0.85h㎡。同时配套新建河道生态治理修复长2.839km,河道清淤疏浚长1.614km,滨河步道1.2km,硬化生产道路长2.222km,排水沟长0.11km,整治石河堰7座,拦河坝渗漏整治1处,面源污染防治1项,修复人行桥2座,更换或新建污水钢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1项,水保文化宣传等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300.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83.45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招标文件及补答疑所包含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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