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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6 数据编号: 524735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重新批复,清批审[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清河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南李庄灌区提升和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地点:清河县南李庄灌区内。建设规模:对民兴渠、清临渠、丰收渠、胜利渠清淤整治37.784km、支渠清淤防渗9.545km;水闸新建、重建9座,过路涵(桥)重建15座;坑塘修整4座;新建、更新扬水点及与田间连通工程51处;新增水量监测点位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止。
 2.2 招标范围:建设期全过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项目移交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及各项手续办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的会议、迎检、工程质量检测的组织和费用承担。每位投标人只可自行选择本项目项目管理服务或本项目监理其中一个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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