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南京处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危废处置项目谈判公告二次公告
南京处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南京处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由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南京输油处2023年年末投资(实施)计划的通知》(东部储运南输计〔2023〕211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南京处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告,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处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江苏省盱眙县。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2.4工期(服务期):10天。
2.5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00元/每吨(含税)。
2.6采购范围:对鲁宁线怀洪新河至象山段管道改线工程旧管道旧管道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残油及油泥,以及旧管道化学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清洗液进行无害化处置。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3.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3.1.2持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或江苏省所辖行政市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应包含HW49 类危险废物(900-041-49),HW09类危险废物(900-007-09),HW08类危险废物(251-001-08),HW08类危险废物(251-002-08)。
3.2 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