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沐川县凤村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沐川县凤村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沐川县凤村河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沐发改行审[2023]7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沐川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沐川县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沐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沐发改行审[2023]7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茂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沐川县利店镇。
2、工程规模:凤村河:综合治理河道总长约 2500 米,新建堤防总长约3200 米。同时整治凤村河支沟总长 93 米,新建支沟堤防 186 米。河道疏浚总长约 2500 米。
3、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5、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