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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3-6 数据编号: 5251221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连云港东海石湖乡新建尾水管道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公告项目概况
东海石湖乡新建尾水管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10:00:00(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JSZC-320722-ZZJT-C2024-0012
标段名称:东海石湖乡新建尾水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7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215.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东海石湖乡新建尾水管道土石方、排水、电气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得转包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
(2)、
(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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